一、地塊概況
自貢市東部新城建設發展中心輕化工大學東部校區南側地塊位于自貢市東部新城開發區內,四川輕化工大學南側,東環路以東,行政區劃屬大安區大山鋪鎮江姐村,地塊西南北三面均為道路,東面為規劃道路,占地面積322418平方米,原為居民區和農田,現已全部搬遷。自貢市東部新城建設發展中心計劃回收整合評估地塊,根據自貢市中心城區控規拼合動態維護(J區土地利用規劃圖(截至時間2020.06.30)),評估地塊分為6個區域,涉及的土地規劃性質包括二類居住用地、商住用地、幼兒園、道路與交通設施用地和廣場用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條規定,需要對該地塊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
二、地塊使用現狀和歷史
自貢市東部新城建設發展中心輕化工大學東部校區南側地塊位于自貢市東部新城開發區內,四川輕化工大學南側,東環路以東,行政區劃屬大安區大山鋪鎮江姐村,地塊西南北三面均為道路,東面為規劃道路,占地面積322418平方米,地塊主要為農村環境,地塊內居民已全部搬遷,居民構筑物全部拆除完成。由于地塊北側、西側和南側三面近年均為工地,目前僅北側四川輕化工大學修建完成,地塊內存在挖方和填方的情況。地塊外南側為彩燈公園在建工地,歷史上為農村環境,從2020年開始彩燈公園在建工地在挖方過程中,運輸大量原始山體土壤到評估地塊內,將地塊內北側和南側的池塘填平。地塊內北側新建了一美食城,2021年9月開始運營,有專門的商業管理公司,美食城設置餐飲廢水收集池,定期轉運廢水和餐廚垃圾。地塊東側設置有自貢市東部新城儲備土地管護辦公室,利用原居民房,有工作人員定時巡邏,主要防止外來污染物的傾倒以及地塊內非法伐木。地塊內東側有一永和大學堂,為以前舊的學堂,原為一景點,現已荒廢。地塊內有2處工棚,一處位于地塊東側,為地塊外南側彩燈公園工地的臨時工棚,目前在用,一處位于地塊北側,為地塊外北側輕化工大學工棚,目前已拆除。地塊東側有一不具備工業性質的手工扎染藝術館,2016年成立,為中國石油大學和成都師范學院的實踐基地,主要為民族傳統手工藝扎染的展示和展覽。
三、地塊未來用地規劃
根據自貢市中心城區控規拼合動態維護(J區土地利用規劃圖(截至時間2020.06.30))(見附圖2),評估地塊分為6個區域,涉及的土地規劃性質包括二類居住用地、商住用地、幼兒園、道路與交通設施用地和廣場用地,由于評估地塊6個區域均相連,且都在本次回收整合使用范圍內,故本次對這6個區域一起評價,同時由于評估地塊內大部分區域均為第一類建設用地,故本次評估優先使用GB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評價。
四、調查情況
通過現場踏勘、人員訪談以及查閱歷史資料可知,本地塊利用歷史為居民區和農田,現地塊內居民搬遷,構筑物全部拆除。地塊東側有一2016年成立的不具備工業性質的手工扎染藝術館,主要用于民族傳統手工藝的展示和展覽。
地塊內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質的儲存、使用和處置,不涉及槽罐、危險廢物堆放、固廢堆放與傾倒、固廢填埋、工業廢水污染,無規模化養殖場。地塊內和周邊未發生化學品泄漏事故和環境污染事故。
地塊內現場快檢結果均表明地塊內土壤環境質量檢測結果均滿足《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標準。表明地塊原有歷史活動和地塊建設對土壤環境影響極小,土壤未受到污染。
五、初步調查結論
綜上所述,該地塊屬于農用地或未開發的荒地(林地)轉建設用地,通過現場踏勘、資料查詢和人員訪談等調查,歷史上不涉及工礦用途、規模化養殖;未發生化學品泄漏事故和環境污染事故,無危險廢物堆放、固廢堆放與傾倒、固廢填埋、工業廢水污染;不存在緊鄰周邊污染源的污染風險;現場踏勘未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痕跡。地塊的利用歷史情形造成土壤污染的情況極低。無其他疑似污染情形,地塊污染的可能性很小,本報告認為該地塊的環境狀況可以接受,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可以結束,無需進入第二階段的調查。該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可作為第一類用地使用。